因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.33亿元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01108.HK)此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。为此,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发布整改报告,就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。
公告显示,截至2026年5月8日,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.73%,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,但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,监管部门因此对公司出具警示函。
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,凯盛新能已制定并下发规范诉讼仲裁案件信息上报的通知,建立常态化核查与督导机制,由法律合规部负责监督执行,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的行为严肃问责。同时,公司还加强了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,编制并下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清单,并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,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。
公司表示,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,进一步夯实规范运作基础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未来,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信息报告流程,确保重大事项得到及时、准确、完整的披露。